网友投诉:拉手网误导消费者!团购的“品虾汇”券还没到期活动却结束了 长沙的苏***爱吃虾,8月她听说华天大酒店有“品虾汇”,但价格不菲,上网查询到有团购券,于是在拉手网团购了“品虾汇”单人自助晚餐券4张。等到她9月与华天大酒店预约时,才发现“品虾汇”已经结束了。联系拉手网要求退款,却遭拒。 苏***在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称:“上个月看到某论坛推荐华天‘品虾汇’不错,对于超级爱吃虾的人来说是个很大的诱惑!但是价位太高,于是上网看看有没有团购。当时查询的时候有几个网站都有这个团购,但是只有拉手网的截止日期是9月30号,其他的都是8月31号截止,当时我也没想那么多。”9月,苏***从异地回到长沙,拨打华天大酒店预约电话时才知道,品虾汇已经结束了,现在只有“品蟹汇”了。“我的体质不能吃蟹,于是拨打拉手网客服电话要退券,拉手网每次都说帮我登记并承诺电话回复,但是从没接到过他们的电话”,苏***气愤地说。 “品虾汇”团购券有效期至2013年9月30日。拉手网团购页面截屏 记者拨打长沙市解放东路的华天大酒店预约电话,表示团购了“品虾汇”的券要预约消费,客服称品虾汇已经结束了,“现在推的是‘品蟹汇’自助餐,以蟹为主,虾的品种少了,可能只有基围虾等一两种虾类了。”
拉手网的“服务保障”中承诺“团购三包”:“付款未消费拉手随时退”、“‘消费有问题先行赔付’计划”、“过期自动退不需手续费”。26日下午,记者致电拉手网400客服,提供了苏***团购的手机号码,并表示要退费。客服称,该团在页面上已标明“一经售出,不得退款”,不属于“随时退”的范围内。记者指出券还在有效期内但商家不能提供团购时约定的服务,无法用券,客服表示,将登记问题向上级反映,在明天下午6点前回电。 苏***跟帖称:“下午4:10接到了北京座机的拉手网客服电话,说是在国庆节前要商家跟我联系退款事宜,我觉得他们还是有诚意的。但没想到,下午4:34长沙拉手网的客服打来电话,说这个团购不支持随时退,不支持过期退!”“长沙拉手网的一位男士对我说:‘商家不肯退,北京说的退那你去找北京客服去!’这是什么态度?你们拉手网内部有矛盾么?没协商好就给消费者打电话?”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陈利军律师指出:从法律关系上说,消费者与拉手网之间形成合同关系,拉手网的“温馨提示”实际上是要约,而消费者购买拉手券则为承诺,因此合同已经成立,双方都应受合同条款的约束;在拉手券未到期的情况下,商家无法提供服务,消费者的合同目的(吃虾)无法实现,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拉手网理应退款。
相关法规: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
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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