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消协和润州区工商部门联手,结案了一起消费者投诉,事情不大,却很有戏剧性:消费者认为商家的赠品平板电脑虽能使用,却是“三无”产品,坚决要退;商家说,赠品是“白给”的,哪有退钱的道理?结果,根据规定,平板电脑不仅要退,而且要按商家自定的虚高价格退钱。
商家赠的平板电脑是“三无”产品 今年8月下旬,镇江消费者潘先生被该市某电动车专卖店的促销活动所吸引,该商家承诺:以旧换新,不论新旧,不论品牌,不论好坏,一律折价800元,并且赠送980元平板电脑一台。潘先生遂喜滋滋地参加了活动,并如约拿到了赠品——980元的平板电脑。 可是平板电脑到手没用多久,潘先生就发现了问题:即使充再长时间的电,该机还是经常无缘无故地就“报告”电量不多,影响正常使用,很是烦人。为此,潘先生多次找到该电动车专卖店,要求店方拿去维修或者更换。但店方认为:平板电脑是“白给”你的,别要求太高了!一再遭遇推诿甚至戏谑,潘先生气不过,就拿着平板电脑到镇江市消协投诉。 经镇江市消协检查,该平板电脑确系“三无”产品。而根据有关规定,赠品本应享受和正式出售商品一样的“三包”规定,但是“三无”产品不在《消法》保护的范围内,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
商家花980元购回赠品,抱怨“好心没好报” 对镇江市消协的解释,该电动车专卖店的负责人显得非常吃惊,他认为自己“白给”人家的东西,如今还要自己真金白银地“赎回”非常不合理。面对消协工作人员,他抱屈道:前一段时间,同行间为了促销竞争,将折旧车辆的价格从两三百元逐步提升到如今的800元,利润空间已经受到挤压;自己是为了更好地回报消费者,才额外“白送”平板电脑的:“好心怎么就得到这么个结果呢?” 听了他的一套“理论”,消协工作人员有些啼笑皆非。镇江消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显然这位经理是对相关的法规所知甚少,才有如此的错误看法。于是,消协人员苦口婆心对他进行了普法。总算听明白后,该经理又提出,自己是在深圳某电子批发市场购买的这批平板电脑,价格只有两三百元,要赔,自己也只能赔300元。 针对这一辩解,消协工作人员同样只能苦笑:这位经理对《消法》、《广告法》等法规真是一无所知;然后再向他宣讲相关法规:根据规定,既然广告中宣传的“赠送价值980元的平板电脑一台”,如今退货的时候也必须是按980元退货。 白送电脑,现在还要自己真金白银贴本购回,对于这样的调解结果,该电动车专卖店的经理一再表示自己实在难以接受。日前,镇江润州工商部门介入,再次对他宣讲法律法规。最终,该商家按980元赔偿了消费者潘先生。 事后,镇江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该电动车专卖店的经理,他是花980元给自己上了堂生动的消法课,但这个价格并不贵;同时告诉他,在以后的经营中,只有少摆乌龙,才会少出笑话;只有诚信经营,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青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