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有意侵权?
在Oracle vs Google的专利侵权案中,出现了两份重要的文件。这两份文件对Google 极为不利。 其中一份文件被称为“Lindholm Draft”,这份文件出自Google工程师(前Sun公司工程师)Tim Lindholm之手,文件中这样写道:“我们实际上被要求做的工作(Larry 和Sergery的要求)是调查一下开发Android和Chrome除了Java是否有其他技术方案。我们研究了许多技术,觉得他们都很糟糕。我们的结论是需要在适合自身要求的条款下,通过协商获得一份Java的授权。” 文件写于2010年8月,在Oracle尚未起诉之前,证明Google知道软件专利的存在,但是没有寻求Java授权。 这份文件获得法院的高度重视,法官Alsup曾在一次听证会上说,一个出色的律师只需要这一份文件和“大宪章”,就可以赢得这场官司,并且证明Google是“有意侵权”。 如果Google被证明是有意侵权,赔偿资金将增加三倍。 目前这份文件被Google以“机密文件”为名收回,Oracle则向法庭提出请求,要求Google再次出示该文件。 另一份文件是五年前的一封邮件。邮件是Android的创始人Andy Rubin所写的: “如果 Sun 不愿意和我们合作。我们有两个选择: 1.抛弃我们的成果,使用微软的CLR 虚拟机和C# 语言 2.使用Java,并保卫我们的决定,在此过程中可能会与人结仇” 如果将五年前的文件和“Lindholm Draft”结合起来,结论是什么? Andy Rubin开发Android的初期已经意识会侵犯软件专利,但是采取了“让我们侵权Java,看看会怎样”的态度。当Google准备寻求其它方案躲避侵权诉讼时,Android已经获得极大市场份额,构建了蓬勃的生态圈,这时候重新编写代码会影响Android的发展,Google已经无路可退。 事情看起来很糟糕,不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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